增設追加獎勵機制,最高獎勵16萬元
《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省級舉報獎勵辦法》印發,全面覆蓋省級執法領域
長沙晚報9月16日訊(全媒體記者 匡春林)“核實即獎”范圍大幅擴容,創新性增設追加獎勵機制,優化懸賞獎勵適用情形,對獎勵發放流程進行全面優化……記者16日從生態環境部門獲悉,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在總結《湖南省生態環境問題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實施經驗的基礎上,以“擴大范圍、提升激勵、核實即獎、視情追加、優化流程”為核心修訂思路,對《湖南省生態環境問題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進行全面修訂完善,正式印發《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省級舉報獎勵辦法》,進一步暢通公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的渠道,充分激發全社會共同守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精準、高效打擊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核實即獎”范圍大幅擴容
《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省級舉報獎勵辦法》通過條目式清晰列明“核實即獎”的環境問題具體情形,結合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實際需求與群眾關切,將《湖南省生態環境問題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中12項獎勵情形擴充至27項。
此次擴容重點新增了省級負責執法的11個事項,讓舉報獎勵范圍全面覆蓋省級執法領域。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突出問題增設獎勵情形,讓公眾監督更有方向、參與更有抓手。
同時,在“核實即獎”基礎上,《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省級舉報獎勵辦法》創新性增設追加獎勵機制,根據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造成的實際后果,綜合案件具體情形,將追加獎勵分為三檔實施。
其中,追加獎勵金額最低為2萬元,最高可達16萬元,通過差異化、階梯式的獎勵設置,進一步加大對重大、惡性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的激勵力度,鼓勵公眾積極提供更高質量的違法線索。
優化懸賞獎勵適用情形
與《湖南省生態環境問題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僅針對突發環境事件設置懸賞獎勵不同,《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省級舉報獎勵辦法》進一步優化懸賞獎勵適用范圍,明確規定:對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以及涉及環境污染犯罪且難以獲取有效破案線索的案件,省生態環境廳可根據案件偵辦需要向社會發布懸賞公告,公開征集案件關鍵線索或證據。若公眾提供的線索或證據對查清案件主要事實起到關鍵作用,舉報人在獲得“核實即獎”“追加獎勵”的基礎上,還可額外獲得5萬元懸賞獎勵,助力破解重大疑難環境案件偵辦難題。
《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省級舉報獎勵辦法》還對獎勵發放流程進行全面優化。明確省生態環境廳在查實舉報線索后,將第一時間通知舉報人辦理領獎事宜,在保留當面發放、銀行匯款等傳統領獎方式的同時,積極推行“線上驗證、線上認證、電子支付”的全流程線上領獎模式,大幅提升獎勵發放效率與群眾參與體驗。
《湖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省級舉報獎勵辦法》的出臺,通過進一步擴大獎勵覆蓋范圍、加大獎勵激勵力度、簡化獎勵發放程序,不僅能切實鞏固拓展舉報獎勵工作成效,更能推動構建范圍更廣、效率更高、力度更強的生態環境社會監督網絡,凝聚全社會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強大合力,為我省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提供堅實保障。
責編:劉茜
一審:劉茜
二審:印奕帆
三審:譚登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