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駕再好,不能“醉”著跑
開福交警查處一起智駕醉駕案,交警提醒:酒后啟動智能駕駛系統開車也算酒駕

漫畫/何朝霞
長沙晚報9月15日訊(全媒體記者 張洋子)當下,汽車智能駕駛系統日益普及,這一功能在提升駕駛便利性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安全隱患,比如酒后啟動智能駕駛系統開車,算酒駕嗎?長沙近日發生的一起醉駕案例,給出明確答案:算!交警借此提醒駕駛人,喝酒后無論是否啟動智駕,都不要坐在駕駛位啟動車輛。
驚險:酒后,車自己“開”回長沙
9月14日3時20分,長沙北二環路,長沙公安交管支隊開福大隊鐵騎中隊民警正在開展酒駕整治行動,一輛新能源汽車緩緩駛入檢查點。
車窗搖下,一股濃烈的酒味撲鼻而來。民警立刻將駕駛人帶上警車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酒精含量高達225mg/100ml,遠遠超過80mg/100ml的醉駕標準。
駕駛人吳某某帶著醉意解釋道:“我在株洲喝的酒,休息了一會兒,一路上都是開著智能輔助駕駛回長沙的,車是自己‘開’的。”這番話讓現場民警驚出一身冷汗。
民警當場對吳某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您這是把‘輔助駕駛’當成‘無人駕駛’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醉酒駕駛’的認定標準是駕駛人的狀態,而非車輛的操作模式,責任主體是人,而不是車輛。”
隨后,民警依法將吳某某帶往醫院抽取血樣進行進一步檢測。如果血檢結果仍然達到醉駕標準,吳某某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面臨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并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照的嚴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醒:智駕輔助駕駛并非無人駕駛
“我開了智駕”,不能成為酒駕的借口。“駕駛行為”的法律定義非常明確,“駕駛”是指人員操縱車輛在道路上行駛的行為,這意味著只要你啟動車輛并使其發生位移,即視為駕駛行為正在發生——不管你是腳踩油門、手扶方向盤,還是開啟了某種輔助駕駛功能。
根據最新資料,目前我國市場上的智能輔助駕駛技術遠未達到真正的“無人駕駛”水平,因此智能駕駛系統僅為一項輔助功能,不能等同于自動駕駛或無人駕駛,不能取代駕駛員的專注駕駛和準確判斷,駕駛員始終是駕駛車輛行為的完全責任人。
“許多消費者可能對現有智駕技術能力存在誤解,實際上系統在面對復雜路況、突發交通事件時仍存在局限性。”長沙交警提醒,即使在駕駛過程中開啟智能駕駛系統,駕駛員也應保證車輛周邊安全,如遇必要情況需及時人工干預或接管車輛(如適當減速、制動、轉向等)。因此,即使喝酒后開啟智能駕駛系統行駛,仍應被認定為駕駛員是在飲酒狀態下掌控著車輛行駛,屬于酒駕。
責編:劉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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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譚登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