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長沙學院原黨委書記劉沛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長沙學院原黨委書記劉沛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沛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私德不修;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數額巨大。
劉沛林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沛林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責編:歐小雷
一審:歐小雷
二審:印奕帆
三審:譚登
來源:三湘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