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委政法委與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印發《關于推進“雙回路”解紛機制的工作指引》,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提供制度保障。
據悉,“雙回路”解紛機制是由湖南高院提出并積極推行的多元解紛機制,是指矛盾糾紛化解可通過綜治中心調解和法院先行調解兩條回路來進行。該機制依托綜治中心、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兩個中心”平臺,以綜治中心調解為主渠道,利用系統集成優勢將矛盾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以法院先行調解為第二條線路,對經綜治中心調解不成或直接訴至法院的糾紛,在依法登記立案后按自愿、合法原則開展先行調解。
《工作指引》詳細規范了矛盾糾紛委托綜治中心的銜接機制,明確法院可委托綜治中心調解的案件范圍,涵蓋婚戀家事、金融借款、物業服務合同等多類糾紛。同時規定了委托程序、調解時限及綜治中心調解成功的處理程序。對經綜治中心調解不成功的案件返回法院的程序也作出明確規定。
該《指引》還提出,要進一步強化法院和綜治中心的協調配合,整合資源力量,通過加強培訓指導、推動綜治中心與法院平臺建設等舉措,凝聚起矛盾糾紛化解的強大工作合力,切實推動矛盾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
(陳紹飛 曾玉英)
責編:歐小雷
一審:歐小雷
二審:印奕帆
三審:譚登
來源:華聲在線



